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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點

公園好空氣

擴大無菸環境,保護國人健康

國家公園等遊憩地之指定區塊,以及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

休閒旅遊品質提升 健康加分

       由於常接獲民眾抱怨,至公園休閒活動、或至觀光旅遊之風景區、自然公園等旅遊景點觀光旅遊,卻吸到二手菸、有害健康!為此,自103年4月1日起公告實施「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之指定區域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配合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衛生福利部重新公告訂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於112年11月15日生效。本項政策並非全面禁菸,而是在指定區塊禁菸,並可依需求設置吸菸區,有效區隔吸菸區與非吸菸區,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互相尊重,讓民眾到公園、遊樂區休閒旅遊,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緩身心,為自己健康加分!

禁菸區塊吸菸,最高可罰1萬元

       我國自103年4月1日起實施國家公園等遊憩地及公園綠地禁菸規範,為全球第二個實施公園綠地禁菸的國家。

       本公告係由各級主管機關提報納入公告之禁菸範圍,在這些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目前國家公園等遊憩地與公園綠地禁菸範圍,包含在國家公園等遊憩地遊客較常駐足場所共計56處169景點,以及各縣市政府建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

民眾只須留意各景點標示,或詢問工作人員

       民眾依循禁菸標示與吸菸區標示,想吸菸的民眾,可以在禁菸指定區域之外,或在區域內所設之吸菸區吸菸,與其他遊客或休閒民眾有效區隔,也獲得尊重,不會因為吸菸而遭排斥,也讓多數國內外民眾到國家公園旅遊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暢身心,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對於還沒有戒菸的民眾,可以在指定區域之外,或在區域內所設之吸菸區來吸菸,與其他遊客或休閒民眾相互區隔,千萬不要因一時大意受罰,造成敗興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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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3-11-21
  • 發布日:發布日: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