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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

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
為建立有效之社區疾病篩檢服務,本署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協商於九十一年九月開放「全民健保成人預防保健社區巡迴服務」,並依照「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12條規定辦理,其內容略以「如申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社區巡迴服務,應參與當地衛生局報經健康署核定之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計畫,並由當地衛生局向健保署報備後辦理。」目前(107年)全國已有21個縣市參與。除了強調資源、篩檢項目及服務之整合,以早期發現疾病、及時提供必要轉介照護之外,更藉由此項服務做為媒介,建立起社區健康平台,作為溝通管道。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慢性疾病防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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