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公告健保對象於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受醫事機構二代戒菸服務者藥品部分負擔減免20%,並自102年5月1日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4944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18/03/02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13/04/18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11220日健保醫字第1010010787號公告「102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施行區域,如附件。

您可能會喜歡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