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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之戒菸輔助用藥品項「戒必適 0.5毫克」及「戒必適 1毫克」,因不純物回收而暫時無法供貨,將暫停給付,並溯自113年10月1日生效。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第二科 戒菸服務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909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4/10/09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24/10/09
依據:戒菸服務補助辦法第3條。
公告事項:
經查衛生福利部於110年7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106017211號函請藥廠於110年7月22日前完成「戒必適 0.5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4649 號)」及「戒必適 1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4648 號)」特定批號之藥品回收作業,考量旨揭藥品回收已逾3年,為顧及個案用藥安全,暫時停止給付「戒必適 0.5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4649 號)」及「戒必適 1毫克(衛署藥輸字第02464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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