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預告修正「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第七條附表二、第十一條附表七草案

  • 瀏覽數:瀏覽數:4144
  • 修改日:修改日:2019/09/24
  • 發布日:發布日:2015/03/02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人工生殖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
三、「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第七條附表二、第十一條附表七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hw.gov.tw)之「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網頁及本署公告網頁(網址:http://www.hp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電話:(04)22172425。
(四)傳真:(04)22277595。
(五)電子郵件:ching@hpa.gov.tw

下載 (點擊可下載) 下載 (點擊可下載)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