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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WHO)文件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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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23/02/22
  • 發布日:發布日:2014/07/22

電磁場(波)之間的關係,不僅我國民眾關心,在世界各地也都受到高度重視,因此世界衛生組織(WHO)自 1996 年開始「國際電磁波計畫」(International EMF project)跨國之研究,全世界有54個國家、8 個國際研究組織共同參與。此計畫提供各界有關風險認知、風險溝通、風險管理的資訊,是目前全球最完整、客觀且具科學根據的參考資料來源之一。

針對行動電話的電磁場,WHO於2014年10月發布193號文件指出,行動電話通訊,是藉由蜂巢網路式之固定天線(基地台)發射射頻電磁波,不會破壞化學鍵,也不會對人體造成游離作用。過去二十幾年已進行相當多的研究,迄今為止,尚未證實使用行動電話會對健康造成不良效應。

短期健康影響方面,迄今尚未有一致研究證據證明,暴露在低於產生組織增熱強度下之射頻電磁波,會有不良的健康效應,研究結果也不支持「電磁場過敏症」與電磁場有因果關係。

長期健康影響方面,迄今為止,流行病學研究結果並未提出一致證據,證明射頻電磁波之暴露與任何不良健康效應之因果關係。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回溯性病例對照研究結果未能確立罹患腦瘤的風險增加,但缺乏15年以上使用者的數據,特別是近年來,青少年使用行動電話大大普及,也使終生暴露的期間可能加長。

IARC於2011年5月31日發布208號文件,依據使用無線手機與增加罹患神經膠質瘤之風險,將射頻電磁場歸類為「疑似可能對人類具致癌性物質」(人類致癌因子分類表為2B)。根據IARC於2021年9月27日最新發布的人類致癌因子分類表,射頻電磁場的歸類級別依然為2B級。

IARC針對2B類致癌物質定義為「The agent is possibly carcinogenic to humans」(疑似可能對人類具致癌性),其依據之證據為以下情況之一︰

  1. 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limited),動物實驗致癌性證據尚未充足(less than sufficient),且該物質引發人體細胞組織致癌機轉的證據有限(limited)或不足(inadequate)。
  2. 人類致癌性證據不充分(inadequate),動物實驗致癌性證據充足(sufficient),且存在該物質引發人體細胞組織致癌機轉的證據。
  3. 對於人體致癌性的流行病學證據不足(inadequate),且動物實驗致癌性證據不完全充分(less than sufficient),但是有該物質引發人體細胞組織致癌機轉的強烈(strong)證據。
  4. 對於人體致癌性的流行病學證據有限(limited),但是動物實驗致癌性證據充分(sufficient),且存在該物質引發細胞組織致癌機轉的強烈(strong)證據。


世界衛生組織已就5G行動網路與健康、行動電話射頻、射頻電磁波場、極低頻電磁場、基地臺及無線科技射頻發布193號、208號、322號、304號、296號等文件,其文件內容主題可由以下連結開啟或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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