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1條規定: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菸品之成分、添加物、排放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本次說明會將宣導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菸品資料申報辦法、申報資料審查流程與作業原則及申報系統操作實務。歡迎各位菸品業者踴躍報名參加,進行相關議題討論及意見交流。
貳、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參、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
肆、參加對象:菸品進口或製造業者,限額80名(每家業者限額1人,超出部分將不予受理。若有特殊需求,請事先聯絡承辦單位協調)
伍、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https://reurl.cc/rYgx2k)
陸、報名費用:免費參加
柒、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詳細地址及交通資訊,請詳見附件注意事項):114 年 8 月 28 日(週二)13:30 - 16:00,集思台大會議中心【B1 洛克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臺灣大學第二活動中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