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定位點

與乳癌的親密對話~台灣乳癌防治概況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癌症防治組

  • 點閱次數:點閱次數:47195
  • 更新日期:更新日期:2022/01/25
  • 發布日期:發布日期:2009/07/21

一、乳癌流行病學   

乳癌為我國女性好發癌症排名第一位,相較於歐美國家,台灣乳癌好發年齡比歐美國家早,約在45-64歲之間,以45-49歲每10萬名婦女發生213人為最高,其次為50-64歲的210-205人次之,根據癌症登記統計顯示,乳癌發生人數從84年的2838人,標準化發生率為28.4/105104年已增至12360人,標準化發生率為73/105,近15年來,標準化發生率上升142%。而乳癌在女性癌症死因排名為第4位,死亡人數從84年的918人,標準化死亡率為9.7/105105年已增至2176人,標準化死亡率為11.8/105,近16年來,標準化死亡率上升20%

二、乳癌防治政策   

西方研究顯示,50歲以上婦女每2-3年接受1次乳房攝影篩檢,可早期發現乳癌,降低乳癌死亡率,因此本署於917月起,開始推動50-69歲婦女乳癌二階段乳癌篩檢服務,先以問卷篩選出高危險群,再轉介其接受乳房攝影檢查,並於937月起,全面提供50-69歲婦女21次乳房攝影篩檢。鑑於45-49歲女性乳癌發生率最高且本署補助40-49歲婦女乳癌篩檢研究計畫之初步結果顯示,年輕婦女乳房攝影篩檢的敏感度較超音波好,故本署於981117日起,將原提供50-69歲婦女21次乳房攝影篩檢,擴大到45-69歲,另外,對於40-44歲具乳癌家族史的婦女,自99年起提供篩檢服務。

三、乳癌防治宣導重點  

(一)維護乳房健康 從生活做起   

  1.多運動   

  2.避免太晚生育   

  3.少攝取高脂肪食物   

  4.心情放輕鬆,減低工作壓力   

  5.定期篩檢  

(二)政府補助哪些乳癌篩檢服務   

  政府目前補助45-69歲婦女2年一次乳房攝影檢查,若有問題可洽衛生福利部(所)或上(本署網站)查詢,至各地健保特約乳房攝影醫療機構檢查。

您可能會喜歡

看完本篇主題後,您的感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