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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指引」給特別的你--讓勞工健檢更落實

發布單位:發布單位:社區健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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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日:修改日:2015/01/28
  • 發布日:發布日:2006/08/25
依據勞委會列管特別危害作業勞工健康檢查概況顯示,自80年至94年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由39,707人次增加至51,723人次,接受特殊健康檢查勞工由28,412人次增加至60,518人次,顯示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逐年增加,其所接受之特殊健康檢查品質值得重視。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訂高溫等25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詳如表一),第15條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粉塵作業以外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建立健康管理資料,並分成四級實施健康管理(詳如表二)。鑑於醫師及醫療人員實際從事勞工健康檢查業務時,常面臨對於特殊健檢結果的判讀與管理分級的困擾,為提升健康管理分級品質,讓管理分級結果標準化,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補助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已陸續完成25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指引,期望提供給從事勞工健康檢查之醫師或醫療人員,於執行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健康檢查實務之參考。
為增進執行勞工健康檢查之醫師及相關醫療人員對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指引之認識與使用,國民健康局與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將共同於95年8月30日、8月31日、9月1日,分別於臺北市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高雄市高雄醫學大學、臺中市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大慶院區,辦理「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指引推廣研討會」,課程內容包含職業健檢概況及健康檢查指引應用及說明、鉛作業、二甲基甲醯胺作業、噪音作業之健康危害及管理分級說明,歡迎從事勞工健檢的醫療人員踴躍報名參加,報名專線:02-28332211轉2626 蕭舒庭小姐,研討會議程及報名表請至國民健康局網站(http://www.hpa.gov.tw/Home/Index.aspx)/活動熱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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