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發布單位:菸害防制組
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辦法第4、5條及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審議作業要點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收入中,有2.7%供罕見疾病等醫療費用之用。
本署運用獲配自菸捐的罕見疾病等醫療費用,提供罕見疾病等之重要照護服務,有效減輕個案家庭之醫療負擔,包括:加強罕見疾病等醫療照護、提供罕見疾病病人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醫療費用補助、罕見疾病病人之健保藥費及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及新生兒聽力篩檢等。
相關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如下:
(1)、提供罕見疾病病人依健保法未給付醫療費用補助,107年總計2,914人次,包括:維持生命所需之居家醫療照護器材900人次、代謝性罕見疾病營養諮詢費458人次、國內、外確診檢驗計127人次、低蛋白米麵計47人次及全額補助特殊營養食品暨緊急需用藥物1,382人次。
(2)、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101年4月15日起全面補助,107年1-6月計篩檢7萬7,248案,陽性率約為20.67%。
(3)、新生兒聽力篩檢:101年3月15日起全面補助,107年計篩檢17萬5,816人,篩檢率98%,744人確診為聽損,並轉介追蹤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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